2019年安徽淮北技师学院(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4人公告

  为做好2019年度安徽淮北技师学院(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 招聘岗位计划

  2019年度安徽淮北技师学院(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24名(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如应聘上岗,须在聘用期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于2019年8月9日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淮北市教育网、安徽淮北技师学院(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网等统一发布(以下招聘信息均在以上网站公布)。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8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安徽淮北技师学院(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综合楼11楼会议室,地址:淮北市烈山区太山路1号。

  2.资格审查要求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复印件各二份,同时提交三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安徽淮北技师学院(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招聘期间,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除上述材料外,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毕业证暂未发放,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现场收取笔试费45元。

  各岗位通过审查的确认人数与招聘数应不小于3:1的竞争比例,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因达不到竞争比例而取消或减少的招聘岗位数在上述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笔试,考务费退还本人。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9年8月29日、30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在安徽淮北技师学院(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综合楼11楼会议室领取。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为笔试测试人选,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内容:考核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基本文化素养等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8月3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00分。

  4.加分政策

  报考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加分人员包括:安徽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19年9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携带相关证书到安徽淮北技师学院(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综合楼11楼会议室办理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安徽省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上述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笔试成绩增加2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 面试

  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若某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与招聘计划数不足5:1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时需缴纳面试费80元。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采取无生上课、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专业(业务)能力、实际操作技能等。

  2.面试规程、时间和地点

  各岗位面试规程、时间和地点在上述网站另行公告。

  3.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为100分。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统计(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上述网站公布(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体检医院的结论向考生发放体检结论通知书,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考察内容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考察材料。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本人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每个岗位累计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选在上述网站公布。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7天。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编、定岗聘用等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不超过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已聘人员,聘期两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将按规定程序解聘。

  五、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

  六、招聘工作要求与纪律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凡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按规定进行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61-3884005(淮北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61-3198926(淮北市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举报电话:0561-3891003(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特此公告。

招聘教师岗位
资格审查表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北市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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