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省蚌埠市部分教育单位招聘教师29人公告

  为做好2019年度蚌埠市部分中职学校、幼儿园、教研部门(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委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19年度蚌埠市部分中职学校、幼儿园、教研部门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29名(见附件)。招聘公告同时在蚌埠教育网(http://jyj.bengbu.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web/)、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ww.bbrsksfwdt.cn/web/login/index.html)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9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93年7月1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考生登陆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ww.bbrsksfwdt.cn/web/login/index.html)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9:00至7月21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19年7月22日17:00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19年7月23日17:00前改报其他职位。

  3.交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2019年7月25日17:00前通过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用45元/科),逾期没有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已缴费成功但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7月29日9:00—12:00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改报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位。改报审核时间7月29日9:00-17:00。未改报或改报后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8月1日6:00至8月4日9:00前登陆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上述材料由考生于7月26日工作时间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参加公开招聘的笔试卷面分数增加2分,逾期不予加分。

  (二)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1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中职学校、教研部门教师招聘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8月4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50分。笔试卷面分数加政策加分后为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9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分数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下同。

  4.笔试成绩和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公布

  笔试成绩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公布,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确定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上按3: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不含5人)以下按5: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三)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专业测试的考生按照复审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包括原件和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出具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区聘人员须出具由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且身份信息须与报名信息一致,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测试、考察资格;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费用。

  资格复审合格并已缴费人员现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专业测试(面试)

  专业测试由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情况,采取试讲、答辩、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幼儿教师还需测试其钢琴弹唱、舞蹈、绘画等教学技能,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能力、业务素质及潜能。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程序。

  (五)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专业测试成绩×60%),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中主观题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市教育局及相关单位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1次。

  (七)公示与聘用

  市教育局、人社局在蚌埠教育网、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后续信息以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ww.bbrsksfwdt.cn/web/login/index.html)发布为准,请考生持续关注该网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市教育局、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52-2044954(市教育局人事科)

  0552-3125632(市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2- 371668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019年蚌埠市部分中职学校、幼儿园、教研部门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蚌埠市教育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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