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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区2020年部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的原则。
(三)坚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31名(机关公务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详见职位表。
三、选调范围
(一)区人民法院职位:全市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全市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也可以报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不能报考。
四、选调对象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 具有机关(参公事业)或事业单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3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2月3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79年2月3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5.学历资格条件见各职位具体要求;
6.报考区人民法院职位的,还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按照制定选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中国谯城网(www.bzqc.gov.cn)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中国谯城网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9:00至2020年7月17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考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中国谯城网进行报名,经短息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亳州市谯城区2020年部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由选调单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区人社局核准,相应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数。
选调人员于报名后至2020年7月19日16:00前登录中国谯城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7月19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
3.准考证打印
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7月31日从中国谯城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区人民法院职位:《法律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其他职位:职位2:《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满分为100分;职位3-职位11:《公文写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设在区政府所在地,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体检考察资格。
(四)面试
区委党校(职位2)选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
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其他职位不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区委党校(职位2)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的成绩,最终成绩将在中国谯城网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选调职位计划数,区委党校(职位2)依笔试、面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环节第一个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
其他职位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最终拟选调人员由用人单位综合评定后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组织体检时,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选调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选调人员相关信息,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选调单位根据选调人员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等,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经区人社局审核后,在中国谯城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职位名称、拟选调人员姓名、性别、职位代码、准考证号码、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内容,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选调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3年内不得流动。
六、有关事宜
本次选调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办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公开选调工作要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追究责任。
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亳州市谯城区2020年部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516005(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5502157(区纪委监委驻政办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证明模板.doc
职位表.xls
亳州市谯城区2020年部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皖公网安备340104027037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