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招聘法警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金安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法警。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金安区人民法院2024年计划招聘5名男性编外聘用制法警。(具体计划见附件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愿意从事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工作,热爱审判执行事业;

  4、能够适应外勤、三班制倒班(夜班)工作,能按工作要求适应节假日加班;

  5、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病,无“三高症”;本人及近亲属无精神病史;体型、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6、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7、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8、岗位表上202402岗须持有驾驶证C1照及以上,且驾龄5年及以上,同时近3年未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9、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3、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本人、配偶或父母因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9、其他法律规定的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前往六安市安丰南路金安区人社局一楼西侧人社服务大厅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9:00-12:00,14:30-17:00至2024年11月15日9:00-12:00,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法警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自行下载并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军人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驾照原件及复印件(202402岗位需要);

  (6)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6张;

  (7)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件。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4.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当场测量净身高,不达标的无法参加考试。报名审核合格人员的名单及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时间、地点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ja.gov.cn/,下同)公布。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体能测评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通知书》。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步,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 文件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合格标准如下: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0岁以上

1000米跑

≤4′25″

≤4′35″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有缺考、违纪或弃考、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20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开考比例。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2。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

  3.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将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合成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5+面试成绩×0.5,合成后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及体检其他相关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等情况。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八)建立后备人员库

  完成所有考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作为备选人员纳入后备人员库。本次招录的编外聘用人员因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时,根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后备人员库等额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聘用。后备人员库有效期至2026年11月8日。在后备人员库有效期内,如金安区人民法院开展下一次编外人员招聘,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后备人员库自动失效。

  (九)聘用

  1.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2.本次招聘人员薪酬待遇及薪金:按照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工作期间餐补及服装;每年安排一次免费体检;享受工会福利及专业培训;纳入金安区政府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年薪约6.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金安区法院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四)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查看报名、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等时间以及体能测评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金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0564-3261508

  监督电话:金安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 0564-3266322

附件1:2024年六安市金安区法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法警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2024年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法警报名审查表.docx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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